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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宏俊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现任上海市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近十年的律师办案丰富经验,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宗旨,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团队合作精神,具有高效、细致、专业的法律服务精神,为公司、企业、机关等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未经在房屋内共同居住的其他成员同意,房屋所有权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房屋权利人个人购买所得的房屋,配偶或其他亲属因婚姻或亲属关系形成了同住事实,房屋所有权人有义务保障其居住权益,但该权益的存在并不构成对房屋所有权人处分房屋的限制。因此,未经在房屋内共同居住的其他成员同意并不影响房屋所有权人对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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